2011年1月2日 星期日

文件墨水的工業標準

所謂文房四寶筆墨紙硯是也,其中,墨與硯的功能就是為了能製造出「合寫」的好墨水,墨水在書寫史上所佔的地位不言而喻。除了用硯磨墨,墨水的作用原理與製程也還相當多樣;若以墨水的用途來區分,適合簽署文件、支票的墨水,稱之為「文件墨水」。文件墨水必須滿足「快乾防水、不可修正、無法無痕移除」等條件,亦即必須符合國際工業標準 ISO 12757-2 所規範的:

一、抗光條件:墨跡必須在某種光照條件之下,特別是日光以及某種特定條件的紫外光,維持穩定、至少是可讀的顏色。
二、抗水條件:墨跡必須在水流的沖洗下,維持穩定、至少是可讀的顏色。
三、抗化學藥劑條件:墨跡必須有抵抗化學藥劑、特別是墨水消除液的能力,在塗抹該藥劑後,尚可維持穩定、至少是可讀的顏色。

上述第二、三點條件的鑑定應無疑慮,較有可能需要工業規格鑑定的是第一個條件,也就是抗光條件。適用於墨水、油墨、顏料、塗料、漆的抗光條件另有德國工業標準 DIN 53952 規範。規範中明定,將受測物照射日光以及定量紫外線後,依據退色程度將抗光特性分為十級 (Wollskala 1-10) ;每一級數代表退色時間差異一倍,例如在某強度光線照射下,WS1墨水從X色退至Y色需時10天,那麼WS2墨水就需時20天。另外,在客觀條件下墨水的退色無法避免,所以在墨水的實務判別應用上並無WS9(不退色)與WS10(絕對不退色),WS8 已經是墨水實務判別上的最高等級。DIN 53952 所規範的墨水抗光等級為:
WS1 極弱
WS2 弱
WS3 普通
WS4 可
WS5 佳
WS6 極佳
WS7 優
WS8 特優
符合國際工業標準 ISO 12757-2 所規範的抗光條件至少須為WS6,一般文件墨水抗光特性大多落在 WS7-WS8 之間。

傳統上(鋼筆出現之前),文件墨水可區分為「碳膠系」與「鎵鐵系」這兩類。碳膠系的文件墨水原理屬於物理變化,即設法將墨水中的碳粉滲入紙張的纖維內,待墨水乾涸,碳粉自然就膠合留在紙張纖維中,而由於碳粉穩定的特性,使得墨跡具有上述能力。鎵鐵系的文件墨水呈現酸性,寫在紙上乾涸後會產生微小的非水溶性、不可逆的穩定物質,因此墨跡在紙上亦具有上述能力。用墨在硯上磨出的墨汁屬於碳膠系,而歐洲傳統的沾水筆用墨水,即為鎵鐵系。

鋼筆墨水通道較細,而毛筆用的墨汁(碳膠系)與沾水筆用的墨水(鎵鐵系)所產生的膠合、非水溶性物質容易阻塞墨道,同時酸性的鎵鐵溶液在某種程度上也會鏽蝕鋼尖,因此,現代的鋼筆專用文件墨水鮮少有此兩類(鮮少,表示還是有XD)。同時,該規範亦適用於原子筆油墨,例如 LAMY 的M16, M21, M22 原子筆筆蕊所含油墨即符合國際工業標準 ISO 12757-2。

值得注意的是,若要取得「文件墨水」稱號,就必須符合國際工業標準 ISO 12757-2,並通過工業標準組織的相關認證。由於該認證費資耗時,很多墨水廠並沒有送測,但是並不代表該廠墨水無文件墨水的功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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